收藏古董槍支需向公安備案
收藏古董槍支需向公安備案有一段時間,許多地方都興辦紅色革命紀念館,因陳列需要,各地徵集實物的熱潮,一浪高過一浪。為了能在第一時間搞到理想的展品,有的館發動民間力量參與收集。
某君是做古玩生意的,其經營主項是票證和書籍,聞聽到此消息,覺着有利可圖,便主動請纓,為外地的一家紀念館代為收購革命文物。他憑藉多年積攢下的人脈關係,東奔西走收羅了清末至大革命時期的長短槍支近二十件,皆為裝火藥的那種,亦稱“燧發槍”、“撞機式燧發槍”。滿懷歡喜地裝上車,開着往這家紀念館送。到了一個路口,遇見一群正在執行任務的警察攔車檢查,他神色安然下車接受檢查。沒曾想警察看見他車內的槍支大驚失色,二話不說,把他按倒在地,當暴徒擒拿了。到了警局,他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和盤托出。為了證明所說屬實,徵得同意,他又打電話給那家紀念館以求核實。那家紀念館的館長也親自趕來替他講情開脫。但警察就是不放人,說:不管這些槍是不是文物,沒有持槍證,收藏槍支就是違法。並說這些槍支還要送到槍械檢測中心做檢測,如具有殺傷力的話,後果會很嚴重。檢測的結果是,這些槍支裝置齊全,多數還能用,屬極危險物品。後經多方交涉,他被拘留了十五天,交上罰金,才得以脫身。這一驚不小,他整個人就像變了另一個人一樣,幹什麼都謹小慎微的,生怕一不小心會再觸了雷。
藏品買賣確實存在禁區,如出土文物、被盜文物、國有文物等,國家都有明文規定嚴禁買賣。槍支彈藥在我國屬管制物品,亦有嚴格的管理辦法,個人和單位配備,須經當地公安部門審查,報當地政府批准才行。若是使用老舊槍支辦展覽,必須向所在地公安局登記備案,否則均視為違法。而另一些看似敏感的物品,卻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如買賣、收藏過去妓院張貼的春畫及煙館吸食大煙的煙具,就不用擔心會牽扯上販黃涉毒的罪名。做古玩生意弄明白哪些東西是可以收藏和買賣的,哪些東西是不可以收藏和買賣的,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