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象牙貌似不違法——但是售賣象牙絕對違法
購買象牙貌似不違法——但是售賣象牙絕對違法一方是古玩小販,專門設攤販賣工藝品,一對是我市時尚潮人夫婦兼首飾店老闆,不相干的他們卻因涉嫌同樣的罪名——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近日同被鹿城警方查處。
小鄭夫婦可算一對時尚潮人夫妻檔,打扮入時,共同經營一家飾品店。半年前,夫妻倆除了實體店,還各自在微信朋友圈銷售飾品,其中還包括成色不錯的象牙手鐲和掛件。
由於象牙飾品屬於違禁品,夫妻倆每次發布時都會屏蔽一些陌生客源,僅供熟客查看。不過儘管如此,他們還是被警方盯上了。2月29日下午3時許,鹿城特警在他們的實體店內查獲20多件象牙飾品。
“知道象牙是違禁品不能販賣,但總覺得公安機關不會為了這些小東西查上門,所以抱着僥倖心理銷售。”小鄭解釋說,自從開飾品店後,總有顧客到店裡問有沒有象牙,於是他拿了些滿足顧客需求。
在市區妙果寺擺地攤的金華人張某也因類似情況落網。張某表示,其販賣的象牙筆筒和象牙製品八仙過海兩件工藝品是其從雲南市場淘過來的,帶到溫州來賺個差價。“看雲南那邊都有交易,以為溫州也可以賣。”張某說,其中光筆筒的重量就有七八百克,花了不少錢。
昨天,張某和鄭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被鹿城警方刑拘,小鄭妻子涉案被取保候審。
據悉,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以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